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杂志

期刊简介

               《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 (ISSN 2096-3181  CN61-1507/G4)(原名《西北医学教育》 (ISSN 1006-2769  CN 61-1257/G4)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医学教育类学术期刊之一,创办于1982年,199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 邮发代号 52-133)。多年来,该期刊的办刊人员一直坚持“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的办刊理念,及时“捕捉”我国乃至全球最新的医学教育研究成果,该期刊也为我国各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广大教师、医学研究生、医学教育研究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进行医学教育学术研讨、展示其最新医学教育改革成果、交流其医学教育教学经验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目前,该期刊的读者、作者群遍及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甚至港、台地区及国外,是其进行医学教育、教学实践的参考和良师益友。本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基本上代表了中国乃至世界各国当前医学教育领域的最新、最全面的理论成果,也是相关学者研究中国医学教育现状、推动医学教育改革的参考工具之一。 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报道国内外医学教育动态,反映医学教育理论、医学教育方法和技术以及教学管理成果等,展示教育改革成果,交流优秀教学经验,服务我国医学教育教学实践。                

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6 1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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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是由河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现为双月刊,设有“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人文医学”和“综述”等栏目,面向国内外刊发最新科研成果,以促进学术交流、助力学科建设。我刊欢迎医学院校、科研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专家、学者、研究生踊跃投稿。

1  准备工作

      请查阅我们发布的期刊简介、征稿简则、征稿启事和近期出版的期刊,了解《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的性质、发稿范围、选题计划和组稿(报道)的重点,以及对稿件撰写格式的要求和约定事项等,确认您的著作稿符合我刊的收稿条件。

      1.1  我刊对来稿实行三审制和同行评议制,以评价其创新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为保证审稿工作的顺利进行,设如下收稿条件:来稿须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和学术出版规范,内容符合我刊宗旨,结构完整、层次分明、体例规范。

      1.2  我刊仅接收在线投稿。作者在投稿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电子文档:原稿全文,限word文档和PDF文档,不得超过1000kB;原稿相关附件,jpeg图片文件(插图)不得超过1000kB,PDF文档(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函等)不得超过500kB。

2  投稿流程

      由《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官方网站选择(单击)“作者投稿系统”,进入作者工作中心。录入您的帐号与密码,登录后可以投稿、跟踪查询您的稿件信息、与编辑部交流等。

      2.1  如果您还未拥有本系统的帐号(作者、专家、编辑身份),请选择“注册”,如实填写姓名(请用真实姓名)、邮件地址(请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果您已拥有本系统的帐号(专家、编辑身份),请联系我们为您增设作者身份。

      2.1.1  我刊与作者的联系方式为电子信箱和电话。为保障联络通畅,作者在注册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常用电子信箱和电话。若这些信息发生了变化,在投稿时应予及时更新。

      2.1.2  学科一项关系到稿件的分派及审稿人的遴选,要求选至二级学科:点击选择列表中一级学科名前的根节点⊕,打开相应的二级学科列表,勾选二级学科名前选框□。请查阅GB/T13745-2009或从我刊官方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医学及相关学科分类代码》。

      2.2  登录成功后,可选择“导航式投入(推荐)”或“一步式投稿”进行投稿。

      2.2.1  如果您是以专家(或编辑)身份登录,在投稿时则需要在标签栏的“当前身份【专家 更换】”中点击“更换”,将当前身份改为“作者”。同样,如果您是以作者身份登录,在审稿时则需要在标签栏的“当前身份【作者 更换】”中点击“更换”,将当前身份改为“专家”。

      2.2.2  请认真阅读版权转让协议。若无异议,请点击“同意”,继续投稿;若有疑问,请致电(函)我们。

      2.2.3  请认真填写稿件信息和作者信息。篇题名、作者署名应与著作稿一致;学科要选至二级学科(见2.1.2);拟投栏目要恰切。

      2.2.4  请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档。

3   后续事项

      在收到来稿后,我们将及时跟进审理,并向作者注册的电子信箱发送相关信息。作者应通过信箱链接或登录本系统,在作者工作中心跟踪或查询您的稿件信息、回复修改意见、上传修订稿。

      3.1  我刊审稿周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作者可登录我刊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逾此期限,若未收到审理意见,作者可联系我刊终止审稿。

      3.2  我刊对论文的专家评审、作者修订均设有期限。作者在收到修订通知后,应尽可能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传回修订稿。若长时间得不到作者的回应,我们将终止此次稿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