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 (ISSN 2096-3181 CN61-1507/G4)(原名《西北医学教育》 (ISSN 1006-2769 CN 61-1257/G4)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医学教育类学术期刊之一,创办于1982年,199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 邮发代号 52-133)。多年来,该期刊的办刊人员一直坚持“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的办刊理念,及时“捕捉”我国乃至全球最新的医学教育研究成果,该期刊也为我国各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广大教师、医学研究生、医学教育研究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进行医学教育学术研讨、展示其最新医学教育改革成果、交流其医学教育教学经验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目前,该期刊的读者、作者群遍及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甚至港、台地区及国外,是其进行医学教育、教学实践的参考和良师益友。本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基本上代表了中国乃至世界各国当前医学教育领域的最新、最全面的理论成果,也是相关学者研究中国医学教育现状、推动医学教育改革的参考工具之一。 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报道国内外医学教育动态,反映医学教育理论、医学教育方法和技术以及教学管理成果等,展示教育改革成果,交流优秀教学经验,服务我国医学教育教学实践。
2024江西卫生职称新政,晋升全攻略!
时间:2025-01-10 14:46:59
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称
(一)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二)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三)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四)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二)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三)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四)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五)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卫生中级职称考试。本科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卫生高级职称分为省市、县区、基层三类,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类、县区类或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在县区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县区类或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在省市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省市类卫生高级职称。同一年不可申报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职称。对已取得基层类、县区类卫生副高级职称的,申报高一类别的卫生正高级职称,须先取得高一类别的卫生副高级职称。
省市类、县区类、基层类卫生高级职称分别对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0 号)规定的省市类、县区类、乡镇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高级职称采用实践能力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实践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考试成绩3年有效。
一、基本条件
第一条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
(四)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的,申报省市类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申报县区类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乡镇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第二条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期3年申报。
二、高级职称具体条件
2024年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 号)。可下载附件查阅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评审条件及工作量要求。